信托文化 | 投資者教育,信托知識精選(1)
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:“文化是一個國家、一個民族的靈魂。文化興國運興,文化強民族強。沒有高度的文化自信,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,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”。文化是推動一個行業(yè)穩(wěn)健發(fā)展的動力之源,文化約束著一個行業(yè)各個參與主體的行為規(guī)范。
由此可見,“信托文化”是信托公司轉型發(fā)展的源動力,而信托文化的核心在于“受托人責任”。為了讓投資者了解更多信托知識,東莞信托從中國信托業(yè)協會聯合中國銀行保險報出品的《信托知識百問百答》中,精選出知識點,形成不同主題內容合集,旨在普及金融智慧,踐行投資者教育責任。
本期關鍵詞:信托定義、信托法、信托產品特點
什么是信托與信托行為?
答: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》第二條的規(guī)定,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,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,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、以自己的名義,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,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。
委托人一般是指信托消費者,信托法規(guī)定委托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;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幫助信托消費者運營管理財產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,一般由信托公司擔任;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權的人,一般是指根據信托合同約定有權獲得信托收益的人,可以是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。例如,小信委托一家信托公司幫助投資管理他合法擁有的部分資產,并和信托公司約定好投資的收益由自己獲得,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費用作為報酬,這就構成了一個信托行為,在這個信托行為中,小信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,信托公司是受托人。
我國《信托法》是何時頒布施行的?主要內容是什么?
答:2001年10月1日,《信托法》正式施行?!缎磐蟹ā分饕獙π磐械亩x、信托財產、信托經營基本原則、信托當事人法律地位和基本權利義務等做出了一般性規(guī)定。
《信托法》是信托的根本大法,《信托法》的出臺是我國信托市場發(fā)展的里程碑,它構建了我國信托法律制度的基礎,是調整信托市場信托關系的最基本法律,涉及到信托市場的各個方面,包括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等信托主體;涵蓋了各類信托行為,包括民事信托、商事信托、公益信托等;明確了設立信托后各當事人間的信托關系以及權利義務關系?!缎磐蟹ā穼τ谡{整信托關系,規(guī)范信托行為,保護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促進我國信托事業(yè)的健康發(fā)展具 有重要的意義。
信托產品與理財等其他資管產品的區(qū)別?
答:信托產品作為資管產品之一,與銀行理財、基金保險等其他資管產品的主要區(qū)別在于:
一是產品購買門檻不同。信托產品購買門檻較其他理財產品高,信托產品投資者需符合合格投資者要求,且信托產品起投金額大多為百萬起投,其他理財等資管產品的起投金額通常有多有少。
二是產品性質不同。信托產品目前為私募性質的資管產品,而銀行理財既包括私募的也包括公募的。
三是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。即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財產的所有權,而受益人只享有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利益,其他資管產品不存在該功能。
四是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。信托一經有效成立,就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,具有法律關系上的破產隔離優(yōu)勢,當破產清算時,信托財產不受追責。
五是信托管理的連續(xù)性。信托一經設立,信托人除事先保留撤銷權外不得廢止、撤銷信托;信托的存續(xù)不因委托人的意外情況或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。
六是信托資金運用靈活。信托資金可以投資貨幣、資本和實業(yè)三大市場,可以用股權、貸款等多種方式進行靈活運作,其他資管產品則沒有這方面的資質。
來源:根據中國信托業(yè)協會和中國銀行保險報聯合編制的《信托知識百問百答》整理